从古至今,人们对自己的姓名都十分珍视,正因如此,中国人历来讲究取名,在国人心目中,一个名字带着时代信息,铭刻着文化观念,并留下了家族血统的烙印,而并非只是一个符号那么简单。
“五法六忌”一说出自两周时代,当时国人已经在取名方法上总结出了一些带规律性的东西。据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记载,鲁桓公的嫡长子出生后,曾向鲁大夫申繻问名,申繻提出了取名有五法六忌。那么究竟是哪“五法”、哪“六忌”呢?接下来一一为大家介绍。
一.“五法”分别是:
1、信法:以孩子出生时的实际情况及特征取名。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老子的姓名为李耳,这个“耳”据说就是根据老子出生时显著的身体特征——耳朵特别大,由此来命名的,这便是用了“信法”。
2、义法:以祥瑞和美好的德性取名。这个十分容易理解,“义”就是取一个含义高尚的、显得比较讲社会公德的名字,比如说郭温婉、刘英俊这种,就是最浅显的“义法”起名例子。
3、象法:以身体某部位象自然界某物取名。“孔圣人”孔子的本名为孔丘,“丘”一字则有可能是因为他的头部中间有凹陷,像孔子的出生之地尼丘山,由此以“丘”作为其名字,这便是用了“象法”。
4、假法:借用世间万物的名字来取名。在“五法”之中,“假法”和“义法”所受到的限制是最小的,并且能寄托大人对孩子的期望,因为也是最常用的起名方式。像如今所流行的中药起名,就是使用了“假法”。
5、类法:以和其父相类相关的事取名。就是说根据孩子父亲自身的特点来取名,这个到了现代相对来说使用不多。
二:“六忌”分别是:
1、不可用本国国名;
2、不可用本国职官名;
3、不可用本国山川名;
4、不可用某种疾病名;
5、不可用牲畜名;
6、不可用礼器和货币名。
“六忌”中,除了第四点不可用某种疾病命名外,其他五点都是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所提出的,为什么这些会成为取名的忌讳呢?
其实是因为在当时周朝,人们禁忌鬼神,不愿提及,试想一下,如果某个人以“六忌”中的东西来命名的话,他死后化作鬼魂,谁还愿意提到他的名字呢?那么连带着跟他名字相同的那些山川牲畜岂不是都成了“禁语”?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申繻便提出了这起名“六忌”。
时至今日,“五法六忌”不再被当做是取名宝典严加执行,但我们不能否认它对当时社会“起名学”所带来的参考价值和影响力,这也反映出我国长期以来对起名一事的重视,毕竟一个优雅的、响亮的、有品位的名字会更有利于社会交往,还能提高亲和力,增强人际关系,有利于事业的发展。